政策法規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在商務領域開展“誠信經營”示范創建活動的意見

        作者:誠信網站   時間:2015-08-17

        為深入貫徹《商務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的意見》(商秩發[2009]234號)和中宣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2009年深入開展“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的通知》要求,決定自2009年起,在全國商務領域開展“誠信經營”示范創建活動(以下簡稱創建活動),具體意見如下:

        一、充分認識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

        創建活動是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的創新和延伸。“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開展14年來,在倡導企業嚴格遵守“誠實、公平、情義、服務”的商業道德原則,創造良好的市場經營和服務環境等方面成效顯著。近年來,社會經濟形勢、市場環境、經營業態和消費理念發生了深刻變化,將創建活動作為“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的延續,擴大創建范圍、拓展創建內容、創新組織形式、提升創建層次,有利于提高商貿流通企業、市場經營主體誠信經營意識,在搞活流通擴大消費中發揮積極作用。對于改善交易環境,規范市場秩序,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把握創建活動的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創建活動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大確定的目標任務,強化經營者主體地位,弘揚誠信興商精神,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為促進當地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創建活動要堅持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指導、經營主體自愿參與、行業協會組織創建和社會監督有機統一;要明確創建方向、堅持科學創建、結合行業標準、細化創建指標;要充分發揮企業、經營者在創建活動中的主體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要堅持發揮商貿流通行業在搞活流通、擴大消費中的促進和保障作用,創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堅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自下而上逐級創建,有重點、有步驟、循序漸進地推進。

        三、確定創建活動的對象和總體目標
        創建活動面向三類市場主體:一是各類批發零售、住宿和餐飲、居民服務、畜禽屠宰、汽車流通、酒類流通、成品油流通、拍賣、典當、租賃、物流等行業的企業;二是各類購物、餐飲、老字號、專業產品、特色經營集中的商業街;三是各類綜合和專業性交易市場。

        創建活動的總體目標是,通過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建立促進誠信經營的有效工作機制,在全國各地培育、樹立一批消費者滿意、工商關系和諧,嚴格守法、誠實守信、管理科學、服務周到、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不斷開拓創新的誠信經營示范店(企業)、街、市場,使之成為同行業或同領域誠信經營的排頭兵,從而帶動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四、突出創建活動的主要內容

        創建活動要圍繞以下六個方面開展:

        (一)遵紀守法。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消費者權益、公平競爭、公平交易、市場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嚴格依法納稅。

        (二)誠實守信。制定商品質量長效管理規范,商品資證齊全,嚴格質量準入,品真質優;商品合理定價,質價相符,統一標簽,明碼標價,反對不正當競爭,杜絕各種形式的價格欺詐行為;嚴格遵守合同,履約踐諾;尊重他人知識產權,杜絕侵權事件發生,培育和維護自主知識產權。

        (三)制度健全。在質量管理、合同管理、財務管理、信用管理、人力資源、安全生產、品牌管理、危機管理、發展規劃等方面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工作規范和相應的技術手段,保證各個工作環節有序、高效運行。監督保障措施完善,職責明確,獎懲分明。執行行業技術標準,并不斷開拓創新。能夠將供應商和客戶關系管理、產品質量控制、信用風險控制、消費者投訴處理等工作實現信息化管理或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務。

        (四)誠懇規范服務。具有以客為尊,服務至誠的服務理念。制定覆蓋售前、售中和售后全過程服務標準,嚴格踐行服務承諾,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做到廣告信息真實、準確,不誤導和欺詐消費者。

        (五)履行社會責任。積極響應政府號召,熱心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嚴格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以人為本,善待員工,建立良好的勞資關系,厲行節約,倡導環保。嚴格遵守經營、生產規程和安全管理法律法規,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消費者和勞動者人身、財產安全。

        (六)接受社會監督。自覺接受政府、社會和輿論監督。積極參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專項行動,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便利和支持。

        五、嚴格遵守創建程序

        (一)制定創建方案。由省一級商務主管部門研究制定本省創建活動的總體方案。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組織、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和單位,根據不同的參與單位和行業,制定切實可行的創建目標、措施和方法。

        (二)廣泛發動企業參與創建活動。各地要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為創建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要通過召開會議、印發相關宣傳材料、開展培訓等形式組織推動。要發揮商會、行業協會、“商業街”管委會、批發市場開辦者和管理者等各類社會主體的積極性,組織、動員會員單位廣泛參與,根據創建目標,找差距,進行整改。

        (三)評選示范單位。由商會、行業協會、“商業街”管委會、批發市場開辦者和管理者等各類社會主體根據行業情況,制定“誠信經營”示范店(企業)、街、市場標準。通過企業自愿申報、行業評議、結果公布、社會監督等環節,對創建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給予示范單位稱號。要引導示范單位加強內部信用制度建設,通過社會和行業監督,不斷鞏固創建成果。

        (四)總結和推廣。創建活動每年進行一次總結,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單位對創建活動中開展較好的地區和誠信經營示范單位進行集中宣傳,商會、行業協會、“商業街”管委會、批發市場開辦者和管理者等各類社會主體要組織會員企業學習交流誠信經營示范單位的先進經驗,幫助企業提高其信用水平。同時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強對示范單位的監督。建立退出機制,使創建活動健康發展。

        六、確保創建活動的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保證創建活動順利開展。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把創建活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指定專門處室負責,做好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工作,并爭取當地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

        (二)根據地方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創建活動。要圍繞貫徹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工作的要求,根據地方實際情況,創造性地發動商會、行業協會、“商業街”管委會、批發市場開辦者和管理者等各類社會主體的積極性,指導、監督創建活動的開展,并定期通過簡報形式向我部報送本地誠信經營創建的進展情況。

        (三)商會、行業協會、“商業街”管委會、批發市場開辦者和管理者等各類社會主體要做好創建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要廣泛動員行業內的企業積極參與創建活動,制定切實可行的創建活動目標和示范標準。示范單位的評選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遵循企業自愿、不以贏利為目的的原則,制定專門的管理辦法,推動創建活動扎實開展。

        (四)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制定宣傳推廣方案,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結合“誠信興商宣傳月”等重點活動,加大對創建活動的宣傳力度,重點宣傳 “誠信經營”示范單位的典型經驗,發動更多的企業自覺參與創建活動,不斷提高企業誠信水平,推動各行各業的信用建設,逐步形成誠實踐諾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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